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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5-04-24 19:32:00

    4月24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是政策原文及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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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福建自贸区各片区、福州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工作,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有关要求,现将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即延续为五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详情

    1、按照我省《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换领取得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等一年期临时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提出的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

    2、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提交资质延续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企业净资产、厂房、技术装备和技术负责人等条件须满足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建筑业企业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资质延续申请将不予受理。

    4、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的,各项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及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其中企业提供的省外个人业绩要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省内个人业绩原则上要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均须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级为B级及以上。省内业绩在平台无法查验的,其业绩经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或企业提交业绩竣工验收材料、图审报告书以及图审合格书等能证明其业绩的文件,予以认可。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许可通过后,资质许可机关将核发资质电子证书,不再打印纸质证书,企业可登录政务平台下载资质电子证书。勘察设计及监理资质暂未施行电子证书,许可通过后打印纸质证书。

    6、企业资质延续许可通过后,许可机关将在2年内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注册人员实施全覆盖动态核查。经动态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将被标注“资质异常”,并与企业信用管理相挂钩。

    7、福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福州新区管委会根据省政府授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权限,参照本通知规定,做好辖区内企业资质延续许可工作。省住建厅将对资质延续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

    “一延五”是指建设工程企业具有的哪些资质证书?企业向哪些部门提出延续?

    答: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要求,通过换领方式取得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等一年期临时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按照《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5〕4 号,附件1)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延续为五年有效期资质证书。

    需注意,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一年期临时资质证书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延续。

    问题2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技术负责人需要考核业绩吗?

    答:不考核。企业无需提交《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问题3

    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材料需要提交吗?

    答:需要提交。

    问题4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主要人员的社保怎么考核?

    答: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为申报资质延续的人员缴纳社保。其中:1.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需提交资质延续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三个月社保明细)。2.技术工人的社保以承诺的方式提交{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建筑业企业)中如实列明,附件3}。

    问题5

    建筑业、工程勘察企业申请延续的,技术装备如何考核?

    答: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以企业自有设备购置发票为准考核。涉及技术指标要求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

    问题6

    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延续的,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业绩除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外,是否还需要提交其他材料?业绩是否需要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

    答:考核个人业绩时,原则上要求业绩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级为 B 级及以上;省内业绩在平台无法查验的,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经业绩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通过OA系统发送至省厅(区县级可先通过市级OA系统反馈给市级,再由各设区市统一通过省厅OA报送至省厅),也予以认可;企业提交的业绩竣工验收材料、图审报告书以及图审合格书这三份能证明其业绩的文件,也予以认可。省外业绩需要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级为 B 级及以上。

    问题7

    工程勘察企业申请延续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业绩除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外,是否还需要提交其他材料?业绩是否需要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

    答:考核个人业绩时,原则上要求业绩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级为 B 级及以上;省内业绩在平台无法查验的,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经业绩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通过OA系统发送至省厅(区县级可先通过OA系统反馈给市级,再由各设区市统一报送至省厅),也予以认可;企业提交的业绩竣工验收材料、图审报告书以及图审合格书这三份能证明其业绩的文件,也予以认可。省外业绩需要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级为 B 级及以上。

    问题8

    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的,是否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答:不可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延续”事项要求,需考核安全生产许可证。

    问题9

    资质延续申请所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有年龄的限制?

    答: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提交的注册人员年龄应符合相应注册管理规定的法定年限。

    问题10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的,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年龄未达到60周岁,但已办理退休手续,这种情形是否可以?

    答:可以,但须提供该人员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自受理之日起算)的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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